欧盟对中国大陆输欧盟之电动自行车启动反补贴调查
1061225歐盟對中國大陸輸歐盟之電動自行車啟動反補貼調查-函文
致:全体会员厂商暨电动自行车相关厂商
主旨: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及驻欧盟兼驻比利时代表处经济组转知,有关欧盟执委会106年12月21日公告对中国大陆输欧盟之电动自行车(电动自行车)启动反补贴调查,敬请贵会员厂商妥为因应。
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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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执委会于今年12月21日公告(2017 / C 440/11)继于10月20日对中国大陆电动自行车启动反倾销调查,再启动反补贴调查,产品税则号列:CN代码8711 60 10 (电动辅助自行车 - 额定功率不超过250瓦)及ex 8711 60 90(高速电动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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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欧盟于12月19日公告新的反倾销及反补贴修正规章,12月20日生效;故本调查案将适用新的修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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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部国际贸易局指出,欧盟此次修法,将不再区分市场经济或非市场经济国家,而是改以建立市场扭曲认定标准来计算反倾销措施之正常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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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执委会继续19日公告规章法规(EU)2017/2321修正原反倾销规章法规(EU)2016/1036及反补贴调查规章法规(EU)2016/1037,说明未来新的反倾销调查判定市场扭曲之标准,强调各国劳工及环保是否合乎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国际劳工组织)及多边环境公约(多边环境公约)将纳入考量,并强调在不违反WTO规范下,将视各第三国是否存在政府政策导致产能过剩(产能过剩)情形;并公布新的反倾销调查方式将引用第一份中国大陆市场扭曲国家报告,报告分3大部分,分别为跨产业部门扭曲,生产要素扭曲,部门别市场扭曲(内容详参国贸局网址:https://www.trade.gov.tw/World/Detail.aspx?nodeID = 45&pid = 625549)。
- 本案详细资料可参考欧盟网址:http://eur-lex.europa.eu/oj/direct-access.html。
敬请贵会员厂商妥为因应。
台湾自行车输出业同业公会敬启/ 12月27日